地方政府合作模式
创建时间:2026-03-19 23:48
模式一:联合地方政府:控上市公司+注入新质生产力行业龙头资产
步骤一:GKLH协助地方政府筛选质地优秀的上市公司,地方政府及GKLH出资控股该上市公司。
步骤二:GKLH于项目库中选择可落地且符合当地政府发展规划的标的作为主推项目,寻求与所控上市公司有业务协同或有利于业务转型的项目。
步骤三:GKLH协助所控上市公司完成符合需求的项目标的并购。 模式二:联合超大型产业集团:控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
步骤一:GKLH联合超大型产业集团筛选质地优秀的上市公司,超大型集团及地方政府同GKLH出资控股该上市公司。
步骤二:GKLH于产业集团的资产中选择可落地且符合当地政府发展规划的标的作为主推项目,寻求与所控上市公司有
业务协同或有利于业务转型的项目。
步骤三:GKLH协助所控上市公司完成符合需求的项目标的并购。 模式三:联合地方政府:选择当地上市公司+注入新质生产力行业龙头资产
步骤一:GKLH联合地方政府筛选当地质地优秀的上市公司,地方政府、上市公司及GKLH出资成立产业基金。
步骤二:GKLH于项目库中选择可落地且符合当地政府发展规划的标的作为主推项目,寻求与所选上市公司有业务协同
或有利于业务转型的项目。
步骤三:GKLH协助上市公司完成符合需求的项目标的并购。